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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出安排部署,“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是其中重要内容。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区域。特别是超大特大城市,既是全国城镇体系的龙头,又是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动力源。
2022年,我国21个超大特大城市GDP总量为38.66万亿元,约占全国经济总量的31.95%。必须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提升,更好统筹质和量,在转变发展方式中明确“减什么、增什么、强什么、补什么”。
一是要瞄准高质量发展目标,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当前,一些超大特大城市在科技创新、高端产业、文化影响力、生态环境等方面与国际同类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对此,需找准核心功能定位,突出具有引领性的比较优势,聚焦提升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关键领域,持续发力,在建设高端要素集聚地、科技创新高地,以及实现高水平特色化发展等方面有所突破。
二是要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留得住人、留得住企业、留得住绿水青山。当前,21个超大特大城市人口集聚优势明显。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城市服务普惠便捷,提高城市交通效率,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不断满足居民对高品质生活等各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要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要加强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空间,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坚持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
三是要着力增强韧性和安全水平,积极推动“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要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放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中来思考,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来把握,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超大特大城市产业集中、人口密集,是安全防护的重点区域,要提高市政设施安全水平,提升城市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转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断完善灾害风险预防体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风险隐患。
超大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既要重视科学规划,明确符合自身的核心功能、优势产业,实现精准、可持续发展,又要在发展中不断增强治理能力,坚持系统观念,健全城市治理体系,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能力,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