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深交所3月14日下发关于对鸿达兴业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3年2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深交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已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总额为528亿元。经核实,公司仅在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列示,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30.46亿元,其后未再披露逾期借款信息。公司在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时,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情形。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