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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制度落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社会共治为主线,切实加强夏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护航群众夏季饮食安全。
一是夯实主体责任。餐饮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材溯源,严禁加工制售腐败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采购、销售、加工野生动物。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加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和送餐人员管理,餐饮外卖使用封签。
二是强化人员管理。餐饮经营主体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暑假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每日进行晨检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规范佩戴口罩。
三是强化原料控制。严格落实原料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防止非正规渠道原料和腐败、变质、被污染等不合格食品原料流入食品加工区。严禁采购、销售、加工野生动物。严禁采购死因不明或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畜禽肉。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四是强化规范加工。食物在加工过程中注意清洁卫生,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做到生熟分开。加热烹制的食物烧熟煮透。加工制售生食类、冷食类、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应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并使用专用工具容器、设备。
五是餐具清洗消毒。餐饮经营主体配足配齐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设置能够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的餐饮具清洗水池,并保持专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应索取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做好进货检查和验收记录,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
六是规范聚餐管理。举办大中型聚餐的餐饮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加强自检自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50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留样,食品样品应存放在专用的冷藏柜内,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七是杜绝餐饮浪费。餐饮经营主体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宣传,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主动提供公勺公筷公夹,引导消费者自觉使用,防范感染风险。合理提供食谱菜单,推出半份菜、小份菜,鼓励餐后打包,倡导绿色环保,杜绝餐饮浪费行为。
下一步,将引导餐饮经营主体自觉提升食品安全意识,督促主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级管控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体系;同时督促餐饮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做到重点业态、关键环节覆盖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图文:聂子涵 陈燕,审核:赵景超 赵振华)